本網頁已依《10_美安工作手冊_113督考修正版》調整章節架構,將原網頁九大章節更新為工作手冊所列十二大章節,並補入感染管制、工作人員自我健康管理、COVID-19防疫注意事項、申訴程序、附件索引等內容。
政府為了讓失能/失智的老人或身心障礙民眾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,紓解家庭經濟與照顧人力壓力,委託民間專業機構提供居家照顧服務,由受訓合格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到宅協助分擔照顧事宜。
結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、餐飲服務、志工資源及長照中心醫護專業人員,提供以人為本的專業居家照顧服務。
工作手冊之組織架構以單位負責人、居家服務督導及正職/兼職居服員為主要服務運作鏈。
- 機構最高業務負責人,掌握整體發展策略及工作方針。
- 擬定長照服務短、中、長期計畫,並評估居家服務需求發展趨勢。
- 督導及考核所屬工作人員善盡工作職責,監督工作品質指標之提升與改善。
- 促進專業訓練與專業能力發展,督導各項評鑑相關事務。
- 代表機構參與內外部會議並報告業務成效,擬定管理規章及工作倫理。
- 辦理行政事務管理,包括保險加退保、個案繳費核對、庶務採買、薪資發放及扣繳申報等。
- 執行居家服務業務運作,作為決策層級與執行層級間的溝通橋樑。
- 評估、擬定與落實個案服務計畫,並於派案後定期電訪或家訪評估服務情形。
- 連結社工、護理、復健、營養、醫師等跨專業人員,協助案主需求或問題解決。
- 督導居服員確實執行相關工作,進行常規指導及技術評核。
- 落實服務品質管理,包括照顧服務監測、會議追蹤、外部督導、成果報告及滿意度調查。
- 負責居服員招募、選任、排班、調班、請假協調,以及教育訓練與報表完成。
- 接受機構督導之工作指導、排班及交辦事項。
- 執行身體照顧、陪同外出/就醫等契約規定之服務項目。
- 提升案主自我照顧能力,增進家庭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生活品質。
- 維護個案與家屬隱私,按規定填寫並繳交服務紀錄表。
- 接受個別督導、團體督導會議、教育訓練與外部督導會議。
- 遇緊急或特殊狀況,通報主責督導並協助即時處理及資源連結。
- 正確使用照護設備,不當操作致損壞時應立即報告督導員。
本章建立工作人員對意外事件的認識與敏感度,於發生事故時能立即辨認屬性並依流程處理,以降低損害程度。
居家個案較易發生急性病症、跌倒、哽塞、燙傷、走失、天然災害、自殺、死亡等事件。一般意外、異物哽塞、燙傷、火災、天然災害、走失、自殺、性騷擾、傳染性疾病與跌倒/移位/擺位傷害,皆應依附件流程處理。
| 情形 | 處理原則 |
|---|---|
| 暴力傷害 | 通報居服督導、主管及主管機關;必要時協助就醫驗傷,並填寫特殊事件處理報告單。 |
| 交通事故 | 立即通報警察單位及主管;若有人受傷呼叫119,並由行政單位協助保險申請。 |
| 性侵害或性騷擾 | 依疑似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辦理,維護當事人隱私與安全。 |
| 傳染性疾病感染 | 若案家疑似發燒、上呼吸道感染或傳染病徵兆,應主動向督導報告並依感染處理流程辦理。 |
| 跌倒、擺位、移位傷害 | 第一時間聯繫督導,依流程處理並填寫報告;必要時協助申請職災給付及保險。 |
本章目的為保障居服員及督導員執行工作之安全,避免感染風險,並以肺結核、疥瘡、流感等疾病為主要感染控制防範項目。
為降低可能傳播風險,並保障自己、親友及服務對象健康,工作人員應確實落實自主健康管理。
- 維持手部清潔,使用肥皂、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,並避免直接碰觸眼睛、鼻子及嘴巴。
-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,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,詳實記錄體溫與健康狀況。
- 照顧服務時建議全程正確佩戴醫用口罩,並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。
- 減少聚餐、聚會、公眾集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。
- 若出現發燒、咳嗽、腹瀉、嗅味覺異常或呼吸道症狀,應主動聯繫衛生單位或撥1922,並依指示就醫。
- 有症狀時應在住居所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;必要時可撥打1925安心專線尋求心理諮詢。
| 項目 | 規定 |
|---|---|
| 工時規範 |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;連同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;每7日至少1日例假。 |
| 事假 | 須事先填妥代班出勤單,一週前提出;長假一個月前提出;急病或緊急事故應於當日上午8點前電話報備。 |
| 病假 | 銷假後補請病假手續;二日(含)以上需附醫院診斷證明書。 |
| 公假 | 外部教育訓練、研討會、點召、執行法定公權等;教育訓練或研討會公假每年以20小時為限。 |
| 排班 | 依派班管理辦法制定排班表;出勤須確實填寫居家照顧員服務紀錄單。 |
- 薪資計算得採計時制、計月制、計件制,並以金融機構轉帳辦理。
- 薪資統一於每月十日發放;遇假日或銀行公休,順延至次一金融機構營業日。
- 獎懲內容列入員工績效考核參考;警告、小過、嘉獎、小功、大功等依事實認定。
- 績效考核每年十二月辦理一次,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績效獎金與輔導觀察依據。
- 員工福利包含身心健康維護措施、保險、尾牙或春酒餐敘等。
- 目的為維護個案安全及員工健康。
- 到職一年以上員工,每年一次健康檢查,由本機構協助安排。
- 檢查地點依規定至合約醫院辦理。
- 檢查項目包含胸部X光、血液常規及生化、尿液檢查。
- 健康檢查報告中異常項目,需持續追蹤並執行改善措施。
配合政府防疫政策,居服員及居服督導需依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預防接種建議,配合實施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預防接種政策。
每年規劃年度教育訓練計畫,包含社區老人服務、專業知能、專業服務技術、員工增能、自主學習課程及計畫性派員受訓等。
新進工作人員皆須接受職前訓練,內容包含機構介紹及照護理念、居家服務概念與倫理、工作規則、照護設備操作、勞工安全衛生教育、資訊系統、員工手冊、感染管制及實務操作;居服員另須加上照顧作業流程與照顧技術等專業項目。
| 訓練重點 | 內容 |
|---|---|
| 主管督導 | 指導人員依職前訓練內容及臨床實務情境,安排新進人員學習進度與項目。 |
| 學習檢核 | 單位主管每月應主動與新進人員討論學習成效,必要時修訂學習進度與目標。 |
| 支持紀錄 | 主管應注意臨床表現與適任情形,給予支持、輔導與調整,並留有具體執行紀錄。 |
- 每年11月擬定次年度內部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及外部訓練方向。
- 由居服督導與負責人討論內部課程項目、講師與各職能別應受訓項目。
- 外部課程方向由主管與居服督導討論,包含適合外訓單位、課程內容與種子人員培訓。
- 訓練對象包含居服督導、居服員及其他專業人員。
- 每位工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內、外部訓練20小時,並應有心得報告;上、下半年各完成半數課程時數。
本章適用於到宅提供長照服務單位及其服務人員,包括A單位個案管理人員、居家服務督導員、居服員、餐飲服務社工人員、送餐志工及具直接服務性質之人員與實習生。
- 工作人員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。
- 未符接種規定之新進人員,首次服務前應依規定提供3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,或3個月內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。
- 居家隔離(含確診)或居家檢疫者不可提供服務。
- 自主防疫者若需提前返回提供居家服務,應每日上班前快篩或PCR,陰性後方可勤務,並取得服務個案或家屬知情同意。
- 工作期間出現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症狀時,應主動回報服務單位。
服務提供單位應訂定防疫物資領用規則,並每週盤點個人防護裝備、手部衛生用品及環境清潔消毒用品等存量,儘量維持至少一個月安全庫存量。
| 附件 | 名稱 |
|---|---|
| 附件(一) | 一般意外事故處理流程 |
| 附件(二) | 異物哽塞現場緊急處理流程 |
| 附件(三) | 燙傷意外緊急處理流程 |
| 附件(四) | 火災處理流程 |
| 附件(五) | 天然災害緊急處理流程(風災、水災、地震) |
| 附件(六) | 個案走失緊急處理流程 |
| 附件(七) | 個案自殺緊急處理流程 |
| 附件(八) | 疑似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 |
| 附件(九) | 傳染性疾病感染處理流程 |
| 附件(十) | 居服員跌倒/移位擺位傷害處理流程 |
| 附件(十一) | 特殊事件處理報告單 |
| 附件(十二) | 請假/代班出勤單 |
| 附件(十三) | 教育訓練心得報告及分享單 |
| 附件(十四) | 居家服務員派班管理辦法 |
| 附件(十五) | 居家服務員照顧服務記錄單 |
| 附件(十六) | 員工考核表 |
| 附件(十七) | 員工/案家讚美申訴單 |
| 附件(十八) | 居服員職前訓練課程 |
| 附件(十九) | 個案交接單 |
| 附件(二十一) | 申訴及意見反應表 |